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或者非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違反保守國家秘密法,故意使國家秘密被不應知悉者知悉,或者故意使國家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觸范圍,情節嚴重的行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
1、泄露絕密級國家秘密1項(件)以上的
2、泄露機密級國家秘密2項(件)以上的
3、泄露秘密級國家秘密3項(件)以上的
4、向非境外機構、組織、人員泄露國家秘密, 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危害社會穩定、經濟發展、國防安全或者其他嚴重危害后果的
5、通過口頭、書面或者網絡等方式向公眾散布、傳播國家秘密的
6、利用職權指使或者強迫他人違反國家保守秘密法的規定泄露國家秘密的
7、以牟取私利為目的泄露國家秘密的
8、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法律條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條 【民事主體的人格權】自然人享有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等權利。
法人、非法人組織享有名稱權、名譽權和榮譽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一條 【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自然人的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需要獲取他人個人信息的,應當依法取得并確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傳輸他人個人信息,不得非法買賣、提供或者公開他人個人信息。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條 【民事主體的人格權】自然人享有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等權利。
法人、非法人組織享有名稱權、名譽權和榮譽權。
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處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詢律師來進行界定。